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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第六期工作報告-土地改革

本物件為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第六期工作報告,紀錄自民國43年(1954)7月1日至44年(1954)6月30日,為一年一期之工作紀錄,目前收錄於國史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檔案(原名: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檔案)」中。

第七章「土地改革」中,雖然自民國42年(1953)起耕者有其田政策實施,農地及租佃問題已獲部分解決,但如公私耕地放領地價及徵收、公營事業轉民營等問題仍待解決,故農復會之任務即為協助政府上述之相關問題,其中也包含金門之土地改革。

文中指出,金門土地改革實施目的有三,一為矯正租佃制度流弊,二為改善農民生活,三為使大陸同胞對於自由中國境內之土地改革有正確認知。為此,其實施階段分為三步驟,一為測量及調查耕地面積,二為辦理土地登記,三為徵收及放領超額耕地。而截至民國44年(1955)6月止,金門縣政府已將土地徵收清冊公告完畢,開始徵收及放領工作,預期於下年度即可完成,補償地價之費用除中央政府補助外,農復會亦提供無息貸款,待結束後以田賦收入清償。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台灣敘事學學會
  • 創作者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1954/07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出版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21.5132, 25.03206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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