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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發軍運檢疫實施辦法著即特飭遂照並注意滅鼠及航空檢疫由

物件為民國40年(1951)4月25日,內政部發給臺灣省衛生處的公文,收錄於內政部《金門鼠疫防治檔案》,由國史館收藏,入藏登錄號028000001968A。

檔案事由為:「檢發軍運檢疫實施辦法著即特飭遂照並注意滅鼠及航空檢疫由。」

公文記載三點如下:

一、 准聯勤總部軍醫署民國40年(1951)年4月21日安宿署字第3000139號代電,以全金門鼠疫防治及有關本島臺、金間交通管制與檢疫事宜,經于4月16日邀請俟有關機關舉行,會議經決議組設臺灣省軍民聯合防疫委員會,擬訂〈軍運檢疫實施辦法〉,亦檢送上項檢疫實施辦法等件請查照由。

二、 查金門鼠疫防治案前經電飭注意港口檢疫並協助防治在卷,亦准前由,令行抄發原辦法,著即特飭基隆、高雄、馬公等海港檢疫所,遂照規定與各該地有關機構洽辦。

三、 各檢疫所對于滅鼠及鼠蚤研究工作希予加強。關于本省與金門間及航運並未完全停航,並希注意航空檢疫事宜。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國史館
  • 撰寫者
    台灣敘事學學會
  • 創作者
    內政部
  •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1951/04/25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拍攝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國史館 (121.510812, 25.039994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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