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52年(1963)03月08日《正氣中華報》第二版中,一則題為〈今年毒鼠工作 業已全面展開 鼠防處籲軍民合作〉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金門鼠疫防治處為確保軍民健康,杜絕鼠疫再度發生,而消滅其傳染病病源「老鼠」,特擬定52年度毒鼠計劃,業於2月25日首先由金沙鎮全面展開毒鼠工作。此次所使用之毒鼠藥劑,係對人、畜均屬安全之毒鼠靈毒米,金門鼠疫防治處呼籲凡毒鼠地區之軍民,勿須充分與該處密切合作,按照鼠疫防治處之規定,將發給每戶或碉堡之毒鼠盤,放置於老鼠經常出沒的地方,如室內、牆邊、櫃下、缸後、雜物堆等黑暗處,同時把發給每戶或碉堡的野外毒鼠站,不放在村莊周圍附近的田地裡,如避風之堤邊或碉堡之附近,並隨時補充其足量的毒鼠米於室內毒鼠盤和野外毒鼠站內,不可斷竭。而且要注意尋找死鼠,遇有發現,即將鼠尾截斷,並挖坑掩埋毒鼠屍,在每月28日前,每戶應將毒鼠米之消耗量及發現死鼠一併告知鄰長統計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