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51年(1962)10月28日《正氣中華報》第四版中,一則題為〈毒鼠雖多養鼠更多 東門功不補過 該里環境衛生將複檢〉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金門縣府實施全縣鄉鎮村里環境衛生檢查開始的第一日,即對金城鎮東門里的環境衛生大表不滿。午前實施檢查,午後即將一份頗為嚴厲的命令分送金城鎮鎮公所與警察所,命令監督重整,縣府要在11月1日的同一時間在行複檢。金門縣政府環境衛生檢查組組長劉碧樺說 : 「金城鎮其他各里的環境衛生整理的都很理想,唯獨東門里不太像話。」金門縣政府在10月28日送到鎮公所的命令中指出:「東門里的蒼蠅到處聚集,毫無滅蠅設備 ! 」要求金城鎮公所和警所派員督導整理以待複檢。否叫東門里的正副里長和督導單位之負責人將同受連帶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