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50年(1961)04月18日《正氣中華報》第二版中,一則題為〈一八一九部隊官兵掀起滅蠅毒鼠運動〉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一八一九部隊為貫徹總統指示,建設金門為三民主義模範縣,改善環境衛生,杜絕蒼蠅之滋生繁殖,及撲滅成蠅幼蠅防止傳染病之發生,特定滅蠅運動實施方法,通令金門全區各單位確實實施,其辦法:
改善環境衛生以杜絕蒼蠅滋生繁殖,徹底處理廚房或垃圾整理下水道,處理汙水加強防蠅設備,保持廁所整潔。
撲殺成蠅使用各種工具撲殺或藥物毒殺之。其求標準每一百人全年撲殺蒼蠅一公斤,每公斤獎金三十元。獎懲:最優單位主官記功一次,政工人員及承辦人員由各單位按權責給予獎勵,其全年度未繳死蠅單位受檢時,其防區又有蒼蠅者主官應加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