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47年(1958)5月18日《正氣中華報》第二版中,一則題為〈金門防鼠工作 決即全面開戰 廿日起挨戶噴撒殺蟲劑 鼠防處訂日程及應注意事項〉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金門鼠疫防治處,為展開防治鼠疫工作,定自5月21日起至6月13日止,將在各鄉鎮挨戶噴撒殺蟲劑,茲誌軍民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噴撒前
室內室外徹底清潔大掃除。
靠牆物品,移出室外或房屋中央。
食物嚴密收藏,或移至室外。
查明鼠穴位位置,以便轉告噴撒人員。
垃圾傾倒於垃圾箱內或垃圾坑內,並用土掩蓋。
(二)噴撒時
各戶留人在家引導,並指出鼠穴,豬欄。牛、馬欄,廁所、糞坑及垃圾坑位置。
所有房門請勿上鎖。
如有遺漏,利及轉告噴撒人員。
(三)噴撒後
噴撒之殺蟲劑粉末,永勿除去。
經常保持室內環境之整潔乾燥。
凡殘留地面之菜飯及果皮等,隨時清掃,並盛於有蓋之桶內,或直倒於垃圾坑中,用土掩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