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46年(1957)12月13日《正氣中華報》第二版中,一則題為〈金南展開 毒鼠工作〉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金南守備區,依據金門防衛司令部四十六年金門區毒鼠實施辦法,積極展開全面毒鼠工作,其工作目標:為使金門鼠類滅跡,以杜絕鼠疫發生,減少作物之消耗,確保軍民健康,期以發揮高度統合戰力。
實施範圍,為金南守備區所管轄各鄉鎮鄰里,及金門防衛司令部所屬與友軍。凡屬於鄉鎮村莊之室內、田野者,由各鄉鎮公所負責,屬於陣地營區者由部隊負責,工作進行則統一由守備司令部,統一聯絡聯繫協調。務期僅防鼠類乘隙漏網再度繁殖。
由各單位統一撥發毒鼠器材,為此一毒鼠工作有效展開,並實施講習及擴大宣傳由「環境衛生促進處」選派講師,各所屬部隊副主官,政工人員,主辦之衛生人員,轄區內鄉、鎮、村、里鄰長及指導員,均參加聽講。聞此毒鼠所用藥餌,為藥性強烈之「毒鼠靈」,深盼轄區軍民,無以死鼠餵養家畜,以防中毒。
1080即為毒鼠靈1080(Sodium fluoroacetate)無色無味,原則每一居室或碉堡每晚均放置一盒,次晨收起,同時派人搜尋鼠屍埋葬,並在每晚添加藥餌,7日後收回藥盒清洗,重新分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