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民國40年(1951)1月30日《正氣中華報》第四版中,一則題為〈文山部隊訂頒 撲鼠滅蚤辦法〉的新聞剪報。
其報導文山部隊以金門島疫病流行季節已屆,為預先防範,頃特訂撲鼠滅蚤運動辦法,佈發實施,其辦法規定
甲、撲鼠:
軍民現在住屋內所有容鼠出入之穴洞,即用磚石泥土堵塞。
除民間所養貓外,應普遍設置捕鼠器。
食物須妥為收藏。
食物屑末不得亂拋。
乙、滅蚤
(一)軍民住房經常灑掃清潔,每週撒石灰粉乙次。
(二)垃圾自村伍長隨時焚化。
(三)各村無人住房,由區村長輪派民眾會同駐軍負責灑掃清潔。
(四)各村每日派衛生值日民眾一人負責督導清潔灑掃。
丙、檢查競賽
(一)以村為單位,由駐軍派官兵會同村伍長組檢查隊,於每星期日上午檢查一次。
(二)民眾以區為單位,部隊以營為單位,每週將檢查結果列報上級考核評議獎懲。
(三)軍民經常捕鼠成績經查明確係優良者,軍隊於團集合時,予以宣揚,民眾減服工役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