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標題為〈法律人與樂生的巧遇〉,出自2009年出版的《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七十九週年院慶特刊》,作者蘇惠卿教授為日本九州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現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同時也擔任衛生福利部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推動小組的召集人。
2004年有26位漢生病患在台灣人權促進會陪同及日本律師團協助下,以「癩預防法」當中,終身隔離、禁婚與禁育等侵害人權的規定違憲為由,跨海向日本政府提出國賠請求。
2006年蘇教授接獲邀請,擔任日本律師來臺臺時的翻譯,因想了解新莊線捷運機廠選定使用樂生療養院土地的爭議問題,進而接下這項翻譯工作,第一次走入樂生院,開始接觸到樂生院的歷史,並看見院民們人生故事,深受感動。
蘇惠卿教授以法律人對社會關懷之心,提及院民間因立場及理念不同,發生不少對立及衝突。,她提醒讀者大家,在眾人秉持不同理念下,應保有尊重及包容去聆聽不同的聲音,共同團結起來壯大力量,用以制衡政府公權力,爭取院民們的最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