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由攝影師張蒼松拍攝,為2006年4月14日,日本律師團訪臺將「支給決定通知書」交給院民之留影,收於其所著《解放天刑:追求真理的仁者紀事》一書。
2005年10月25日,東京地方法院宣告臺灣樂生院戰前院民勝訴;隔年3月2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將賠償金給25位樂生院原告者,每人領取八百萬日圓的賠償。2006年4月14日,日本律師團再度訪臺,將此份厚勞省的「支給決定通知書」交給院民。本照片臥病在床者為原告陳周敏,一旁的日本律師分別為久保井攝、迫田學與大槻倫子。此「支給決定通知書」載明「對於支付的八百萬日圓賠償金,若有不滿,於60日仍內提起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