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於2004年10月14日所發布的新聞稿,標題為「人權立國搶救樂生:10.15包圍行政院行動」。
新聞稿中說明,2004年10月15日下午2點,樂生療養院院民自治會、青年樂生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組織為保留樂生院,將偕同20多位年過七旬、乘坐電動代步車的樂生院院民前往行政院抗議。
他們向政府提出四點訴求,包含:(一)確保院民人權,反對強迫搬遷(二)尊重專業審查,完成古蹟指定(三)院區原地保存,捷運古蹟共構(四)成立專案小組,暫緩捷運施工。
「人權立國」標語取自於時任總統的陳水扁於2000年首次當選時曾設定的國策目標,故樂生院保存的聲援行動便借用「人權立國」四字,以此諷刺當時政府違背其施政原則。
活動當天約有200人參與,樂生療養院自治會委員呂德昌、陳再添在場中替院民發聲,強調他們因漢生病的侵害而行動不便,拒絕搬離樂生院。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及臺灣科技大學范燕秋教授等人認為樂生具有其文化價值,政府應該可以找出雙贏的辦法,保存下這具有世界文化遺產潛力的歷史建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