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於2004年10月1日所發布的新聞稿,標題為「救救樂生院,政院別再拖!痲瘋病友陳情行動」。
由於樂生療養院被劃為捷運新莊機廠用地,原預計於2004年年底進行拆遷。2004年10月1日,台灣人權促進會、青年樂生聯盟、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等團體於陪同樂生院民代表湯祥明、陳再添、許麗明、呂德昌共同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行政院儘速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議,並組成專案小組處理樂生院保存及院民生活照顧等事宜。陳情團體同時也強調樂生院的對於醫療人權的文化資產價值,控訴文建會早已行文至行政院,要求召集相關部會協調處理,行政院卻遲遲不願應對;臺北縣政府亦不願將樂生院指定為古蹟。抗議群眾呼籲政府「給院民一條活路、給新莊一步活棋、給臺灣一座活的古蹟」,並提出三點訴求:一、一周內召開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會,二、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落實保存,三、行政院應督促地方政府完成審查,並希望政府能夠早日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