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日籍建築師宗田昌人,全文刊載於大陸雜誌社2009年出版之《建築師》33卷9期(總號393期)。
文中主要以文化資產的角度比較樂生療養院,與同時期建立的東京多磨全生園及韓國小鹿島病院。2001年後,日本國賠訴訟判決過去的政策失當後,日本、韓國以及臺灣三方政府如何安置這些受到隔離政策困擾的院民。當中發現日本規劃在療養院所裡種植樹木,未來可成為森林公園。韓國則是將整座小鹿島作為國家公園。反觀臺灣的樂生療養院卻面領整座被剷除作為捷運新莊機廠的命運。
作者強調樂生療養院的價值,除了規劃為永久使用的建築物外,內部也採用「睡床式」而非「塌塌米式」裝潢。相較於日、韓兩地皆以簡陋、臨時的方式建造,這些皆為樂生療養院的特色,其他國家可以保存這類型的醫療院所,臺灣更不能隨便移除。
若以樂生院民與樂生療養院的關係之角度出發,樂生療養院是樂生院民長期生活居住的地方,是樂生院民的記憶所繫之處,應使這些樂生院民在地養老、安享天年,而非使他們沒有老有所依之處。而且樂生療養院還可以做為一個「醫療人權國家歷史公園」提供給這些院民與家屬專屬於他們與這塊土地聯繫感情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