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潘佩君,全文刊載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年出版之《文化視窗》第70期,內容主要是透過介紹樂生療養院的歷史背景、環境空間、與其文化價值,將樂生療養院定位成「活的文化教材」,且具有提供人們反省疾病汙名化問題。
本文指出,樂生療養院的成立是因日本殖民政府重視慢性傳染病的防治,而設置作為慢性傳染病「漢生病」的防治機構。樂生療養院原名「臺灣總督府癩療養所樂生院」,於1927年由臺灣總督上山滿之進倡建。其位處於臺北州新莊郡新莊街頂坡角,該地原是當時馬偕醫院院長戴仁壽博士欲建樂山園。1930年樂生療養院竣工,並開始收容病人。1934年日本政府將癩預防法施行於臺灣,此後漢生病患者均以強制隔離收容。隔離空間上,樂生療養院可分為四部分:醫療行政、住宅與病舍、監獄和精神生活。
作者認為樂生院係醫療文化的珍貴資產,從漢生病隔離與其汙名的歷史,再再提醒人們必須深刻的反省人類社會長久以來對各種疾病的污名和標籤,重新檢視法律和教育上應該保障病患人權。樂生療養院被國際漢生病史研究組織登錄為世界60所漢生病療養院之一,證實其作為特殊疾病史蹟,具有國際文化資產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