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日本琉球大學法文學部教授森川恭剛,原文於2009年發表,後經翻譯與校訂收錄於《隔離與回歸:戰後東亞的漢生病政策與醫療人權》。本文探討美軍佔領下琉球的漢生病隔離政策,作者指出1962年琉球制定的「漢生氏病預防法」包含痊癒返家、在家治療,但實質上1968年才將門診治療制度化。其次,1960年代琉球政府雖然修正其患者隔離政策,但是仍受到同時期日本漢生病隔離政策的影響,並未重視門診治療,而持續遂行以「發現」和「隔離」患者為優先的隔離政策。美軍治理下琉球的漢生病防治政策可區分為三時期:首先,1940年代,美軍繼承日本政府於戰前的隔離政策;其次,1950年代漢生病療養院的經費由美軍方面全額負擔,美國民政府雖提出感染性的漢生病患者才需收治至療養機構的建議,但琉球政府卻仍舊採行強制隔離政策。
第三是1960年代後,琉球政府制定「漢生氏病預防法」出現在家診療及痊癒返家的可能性,但因該法規範模糊,一般認為難以釐清沖繩漢生病隔離政策的被害實態。由於此法案實質仍受到日本「癩預防法」的影響,因此稱此法案為隔離政策的再日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