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77年(民國66年),地點位在平和街45巷的「美光綜合美術社」前的裝潢中心內,照片中的人物為彩繪師陳明山與其妻陳秀琴,背後的彩繪布景是師傅張錦濤的畫作。
陳明山與陳秀琴突破無數障礙,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結為夫妻。而師傅張錦濤卻在陳明山成婚後不久,因私人因素離開大林鎮。臨別時,特別交代陳明山要堅守工作室,繼續發揚並傳承布景彩繪的工作。師傅張錦濤的叮嚀,在當時的陳明山種下一顆種子,銘記於心,爾後更以師傅的心願為己業。雖然夫妻兩人在婚後接手工作室的初始,有過一段艱辛的日子,但夫妻同心,一路走來相互扶持,克服重重難關,使得生活漸入佳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