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寺廟具文資價值的文物

        臺灣寺廟的文物,涵蓋兩大類型,一為廟宇建築構件及建築物附屬的裝飾,包括石碑、石獅、抱鼓石、石雕龍柱、壁堵、門扇、雀替、藻井、彩畫、匾聯等。二為奉祀神明所產生之相關文物,如神像、玉笏、神龕、供桌、祭具及鐘、鼓、神轎、執事牌、傘蓋、燈具、家具、飯板、香爐、花瓶、燭台、志書等器物。

        目前已公告指定一般古物的寺廟文物如:大龍峒保安宮所藏保生大帝老祖至三祖、三十六官將神像群、清嘉慶青花龍紋螭耳供瓶、木製方爐等。

        有的寺廟年代久遠,在廟宇初創或重建時即配置的文物,成為寺廟歷史不可分割的部分,例如北港朝天宮,仍存有乾隆年款之龍柱及石碑;艋舺龍山寺於1919年(大正8年)重建後,有許多文士所題的對聯仍完整保存著。又如臺北陳德星堂正殿樹立的一對「錫人燈座」為1912年(大正元年)遷建後重建完成所訂製,亦屬見證廟史之文物。此類文物未來均值得列入文資保存。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席德進,《台灣民間藝術》,台北:雄獅,1974。
  • 撰寫者
    吳淑英
  • 創作者
    拍攝者:吳淑英、蘇芬媛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年代不明
  • 媒體類型
    有形文物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