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央為員林郡警察課長吉岡喜三郎家族,員林警察分局在日治時期稱臺中州員林郡警察課。日治時期的臺中州是臺灣人民族運動的聖地,卻也是警員異動最頻繁之地。依據鷲巢敦哉統計,臺中州高等警察課長設於 1920 年 9 月初, 1921 年 1 月、8 月,1922 年 4 月,1923年 1 月4次異動,同時期員林郡警察課長也異動5次。
此相片站立右為江秋陽(1880-1946),1907年(明治40年)出任米穀商組合評議員,其後陸續擔任員林果物販賣信用組合常務理事、員林街協議會員、員林保甲聯合會會長、臺中州協議會員、員林菸草酒類小賣人組合組合長,員林信用組合創辦人之一,任常務理事職務10年,直到1935年(昭和10年)退休,他在員林信用組合任內十分注重員工福祉,經營手腕高明,也在1928年(昭和3年)獲選「員林商工會」首任會長,任期兩年。
此相片站立左為張清華(1884-1949),張清華擔任員林保正聯合會長、員林信用組合組合長、員林信用購買組合組合長、員林街農業組合長、水果販賣信用組合長、羊豚仲買組合長、果物容器販賣信用組合組合長、臺中輕鐵會社監察役、員林保甲聯合會會長、臺灣殖產株式會社取締役、興賢書院管理人、秋田商會及玉壺春製冰株式會社共同投資人,臺中東昇信託株式會社、臺中輕鐵株式會社監查、 彰化銀行創立委員。經營炭礦業、木材造材業、土地出租業。1920年(大正9年)改訂地方制度,由臺中州知事派任地方士紳為街庄長員林郡員林街由張清華擔任街長,地方自治機構為街協議會,亦由臺中州知事由街內有學識聲望隆重者選20名為會員為名譽職每屆任期2年,議長由街長兼任,張清華曾任三屆員林街長。1917年(大正6年)臺灣總督授紳章,1931年(昭和6年)因多年從事產業組合事務,功勞顯著獲臺灣產業組合協會授銀盃一個表彰,於1935年(昭和10年),榮獲「從七位」勳章、從七位奏任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