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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火社

江火社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

江火社(1908-2009),彰化員林人,江姓望族子弟。畢業於日本大學工科電氣科,返臺後於南投明潭發電廠擔任工程師,戰後在員林擔任保正、里長。1949年(民國38年),擔任員林鎮副鎮長。

1951年(民國40年)參選第一屆直接民選鎮長,勝選後遭人檢舉,指他在競選期間殺豬請客;同年10月8日,臺中地方法院以80元屠宰稅稅單為證據,判決他賄選,故當選無效。然而,當年他兼營屠宰業,家中有屠宰稅單實屬正常,識者多感不平,認為他是因選舉恩怨而遭到誣陷。1956年(民國45年)又因張曼玲等叛亂案牽連,警備總部雖未搜出任何證物,仍被判入獄,在綠島囚禁10年。出獄後回到員林開設極光電器行,晚年則避居高雄縣鳥松鄉,不再和員林親友聯繫。張曼玲等叛亂案目前已被定位為白色恐怖時期冤案,應還其清白。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江火社 / 撰寫者:陳嘉伶 / 描述文字授權:CC BY 3.0 TW + / 建檔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Object&id=637986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撰寫者
陳嘉伶
創作者
張素玢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2018/10
ISBN
978-986-05-7007-6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出版者
彰化縣政府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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