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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圓借款簽署換文典禮1971.08.09

三年前,我國即與日本簽定條約,據規定,每年需簽訂一項年度執行方案,以確定利用日圓貸款的經建計畫。本年計畫有:擴充電信設備計畫、電析精鹽廠計畫、台糖改造燃料鍋爐計劃。(註:後因日圓升值,台糖放棄貸款)我方代表為經合會秘書長費驊(左二)起立發表聲明。右二為日本代表-駐華大使板桓修。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 出版者
    行政院新聞局
  • 其他貢獻者
    農復會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971-08-09/典藏日期:1975-01-16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行政院新聞局老照片
  • 相關地點
    台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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