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石泉,台南人,1897-1963。八歲時入台南第一公學校,畢業後於台南廳內擔任給仕。1913年(大正2年)考取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後擔任紅十字社台灣支部的代理醫員,又任台南醫院囑託,並升任醫官補。過一段時間後,他與黃金火共同在台南開設共和醫院,四年後獨立經營韓內科。他在1928年(昭和2年)4月獲得醫學士。他在擔任醫師期間,投入了台灣社會運動,加入台灣文化協會與台灣民眾黨。1923年台灣文化協會遷往台南,落腳於共和醫院,故第三次文協大會亦於台南市內召開。本件照片大約拍攝於1930年代初期。
他曾經在1923年(大正12年)時因遭台灣總督府認定違反治安警察法,和蔡培火、蔣渭水、林呈祿、蔡式穀等人入獄。但歷經二審審判,最後獲判無罪。在1927年(昭和2年)台灣民眾黨成立到解散期間,韓是黨內重要幹部。解散之後,韓任台灣新民報社擔任監察人。1930年代末期他曾赴日本熊本醫科大學攻讀學位,後取得博士學位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