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式穀,1884-1951,新竹出身。公學校畢業後進入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乙科就讀,1907年普通文官試驗及格。畢業後他擔任新竹公學校教師,1909年轉往桃園公學校任職。1913年他辭職,前往東京就讀明治大學專門部法科,後取得律師資格,在台北市太平町開設律師事務所,並投身參與社會運動。
他擔任台灣文化協會理事,並任台北支部主任。後擔任台灣民眾黨顧問、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理事等職。1923年他因治警事件,一度遭到官方逮捕,最後二審被判罰金一百元。在1935年台北市會議員選舉,他以最高票數當選議員。戰後他曾獲聘台灣省文獻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