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67.12.22),由經濟部長李國鼎(第一排右二)代表我國政府與國際糧農組織(Foo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簡稱FAO)聯合國發展方案駐華代表羅嘉斯(第一排右三)共同簽訂「榮民農地開發」及「土地重劃整地工程」兩個計劃的實施方案;此為簽訂後雙方人員喝咖啡聊天,氣氛融洽之情景。右一為經合會祕書長陶聲洋;後排左一為農復會主任委員沈宗瀚、後排右一為經濟部次長楊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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