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張證書為民國46年元月,華選字第023號,中國國民黨第二黨部第八特支部第三支黨部代表當選證書(手寫),但用印為「第二支黨部篆文」,由朱集賢先生當選第二次黨員大會代表,當時的常務委員為楊文達。
朱先生從海南島來到台灣,在高雄上岸,於台中火車站附近買下日本人的房舍安頓,不過由於當時反攻大陸的口號喊得滿天飛,沒多久就轉往南機場歸建,台中的房子就草草脫手賣掉。以前南機場周遭都是竹籬笆,朱家是第一個家裡有收音機的,所有人吃完飯都會拿著小凳子到朱家門口聽廣播劇。白色恐怖時,朱先生擔任檢察官,他曾經跟兒子說過,大部分人都是冤枉的,他們家也接濟過別人,後來那家人的兒子在一家公司當經理,錄取了朱家兒子,聚會時才聊起有這段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