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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事錄

1959年蘭大弼院長邀請林慶豐建築師著手規劃彰化基督教醫院第二、三期工程,兩棟六層樓建築,在募得資金後,成立建築委員會統籌決定各項事務,此為第十二次會議紀錄,參與人員為邱天登、翁嘉器、蘭大闢、王繼善。

吳長老於本次會議反應,募款的部分有志者70萬收不齊全,請繼續催收,且據統計依照原本預算目前仍有差額(包含本省有志、美南差會、英國教會及其他)約120萬,如不補足將使建築工程進行發生問題,因此決議先向銀行借款,利息的部份由醫院負擔,當之後有款項進來之後,盡速還給銀行,減少利息, 若無款項匯來,當由醫院分期償還,借款部分用彰化基督教醫院名義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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