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南大兩院理事會提出的南大台南基督教新樓醫院、南大彰化基督教醫院規程草案。
1937年彰化基督教醫院正式移轉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部大會,不再依賴英國宣道會的資助,由南部大會成立南大兩院理事會經營,自立耕耘,自此走向台灣本土經營的新時代。於同年6月28日南大兩院理事提出兩所醫院的規程草案,如同今日的組織章程,內容包含醫院組織、人事規則、工作職掌、工作職責、薪水制度、年度預算、會計規則、醫療收費規定、補助與貧病施療皆鉅細靡遺地規範。
此為南大兩院理事會提出的南大台南基督教新樓醫院、南大彰化基督教醫院規程草案。
1937年彰化基督教醫院正式移轉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部大會,不再依賴英國宣道會的資助,由南部大會成立南大兩院理事會經營,自立耕耘,自此走向台灣本土經營的新時代。於同年6月28日南大兩院理事提出兩所醫院的規程草案,如同今日的組織章程,內容包含醫院組織、人事規則、工作職掌、工作職責、薪水制度、年度預算、會計規則、醫療收費規定、補助與貧病施療皆鉅細靡遺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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