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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振輝代理院長時期第一號院令

此為蘇振輝代理院長時期所發出的第一號醫院行政命令。

1938年10月,陳宗惠院長的父親過世,因遭逢家庭變故,不得不離職回鄉,繼承父親的遺業。由於這個突來的變故,董事會緊急聘任蘇振輝醫生,擔任醫院的臨時院長,以利院務的正常運作。蘇振輝代理院長職務有半年的時間,上任後發出的第一號院令,規範了每天早上皆需做禮拜,且禮拜前後都需要押捺,也規範了出勤時刻,從11月1日起實施,上午8點15分員工禮拜,9點是患者禮拜,9點半開始是外來的診療,在這一個行政命令中對於來院做禮拜的患者在診療費上有打折。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維訓
  • 時間起
    193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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