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臺南市竹工藝師蔡惠婷以輪口編製作而成的竹編籃器,為雙輪口加底的構造,可由底部的圓形結構看出為輪口編製成;底部的開口處有以壓一挑一的平織技法加上一塊竹編板,竹編板是籃器的主要承重面,但是承重性也受到竹編板與輪口編之間的編織結構緊密度。
輪口編因為編織後會留下圓形開口,其中雙輪口的編法會留下兩個開口有助於穿過燈泡,因而多被使用於製作燈籠與燈罩,是在 1960 年代(民國 50 年代)後因應外銷需求才較常被應用;在開口處加上壓一挑一的平織或斜紋編的竹編板後做成的盤器,則為較高單價的外銷品項。
根據蔡惠婷所述,輪口編在近代也開始被應用於包覆陶器以及玻璃瓶來增添美感,尤其以使用煙燻過後色澤較為深沈的桂竹來帶出瓶器的美感;此種新式的設計也增加了輪口編在教學上學生的學習意願;否則過去在臺南市的關廟區與龍崎區一帶是以使用六角編為主,透過六角編與其他技法的結合來增加竹編藝品的美感。
本筆資料之數位物件由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向財團法人臺南市竹會秘書蔡惠婷徵集取得授權,詮釋資料由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彙整後撰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