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陳庭詩手寫「首都藝術中心」書法字與首都藝術中心商標。
「首都藝術中心」中文標準字是由陳庭詩手寫書法題字,而商標則是陳庭詩特別將其甘蔗板版畫作品《晝與夜#10 》(Day & Night #10)於1995年同意、1999年讓與首都藝術中心作為商標。
首都藝術中心(台中)創立於1986年,以雕塑,名畫,文創商品為主要經營項目,陳庭詩與首都藝術中心(現首傑藝術事業有限公司)執行長廖述昌於1993年一同前往中國參訪,因此行結下密不可分的緣份,隔年陳庭詩便於首都藝術中心舉辦個人展覽,首都藝術中心日後也成為陳庭詩的經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