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文「辨濟」為清償的意思,提出辨濟證書時需檢附登記濟證申請書,登記濟證申請書是一張印刷的欄目空白表格,填寫的欄目包含:土地座落、土地番號、登記番號、順位番號。此契〈大正11年1月7日領收人劉家水辨濟證書〉為清償證書。1916年(大正5年)期間借主賴九奎將竹北一堡九芎林庄土名九芎林第126番之建物敷地、第130番之田地、第130-1番之田地、第132番之田地、第132-1番之田地的權利證明作為借貸擔保,向劉家水借款九百圓。借期3年,利息早烏粘穀23石5斗3升(官斗),每年7月15日交清利息。依1916年(大正5年)12月25日登記受附第11634號胎權設定登記,於1922年(大正11年)1月7日領收完成。領收人劉家水,業主賴九奎,代筆劉阿旺,以此辨濟證書作為清償完成之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