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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4年至昭和3年期間新竹電燈株式會社予賴九奎之領收證

新竹電燈株式會社成立於1912年(明治44年),1919年(大正8年)新竹電燈株式會社利用頭前溪上游上坪溪的水利,開闢水圳,建立一座小型水力發電廠。此發電廠於1925年(大正14年)興建完成,命名為軟橋發電所,提供樹杞林庄的民生與工業用電使用。此水力發電所用之水圳又稱「電燈圳」,此水圳也在1926年(大正15年)續建成為竹東圳的引水道。此件〈大正14年至昭和3年期間新竹電燈株式會社予賴九奎之領收證〉共13張領收證(收據),從賴家所留存的領收證中,可見當時的電燈用電使用費為每月1圓60錢,也見證著地方從傳統煤油燈時代走入電燈時代。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楏;尤雅韻、林美辰;羅烈師
  • 創作者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登入日期
    2020/06/30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14x9.5 cm
  • 存放位置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材質
    紙本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吳濁流路55號 (121.0136794, 24.83107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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