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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1年彭湖亮兄弟立贌耕埔地水田字

此件〈明治41年澎湖亮立贌耕埔地水田字〉,為九芎林賴家古文書之一。此契係1908年(明治41年)所立,彭湖亮兄弟向得永柏嘗管理人賴久奎(賴九魁)借田耕種,將水坑庄埤塘水圳灌溉充足又帶房屋壹座的土地,以34大圓成交。耕種的田地以10年為限,每年定額繳交早季及晚季租谷共31石,早季27石,晚季4石,期限終止則歸還田地與房屋,交由管理人掌管。再批明,埔園空地係各佃栽種茶欉,外埔地栽種茶欉歸彭湖亮耕作,每年加收租銀2圓。立贌耕字、招耕字各壹紙,作為證明。躭耕人彭湖金,代筆人潘清光。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楏;尤雅韻、林美辰;羅烈師
  • 創作者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登入日期
    2020/12/16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40.7x27.7 cm
  • 存放位置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材質
    紙本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吳濁流路55號 (121.0136794, 24.83107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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