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與第4屆金馬獎得獎人合影,右起依序為梅長齡、黃也白、鄒文懷、王莫愁、趙雷、邱楠、謝玲玲、黃少谷、歸亞蕾、盧碧雲等人,另左2為童月娟。
「金馬獎」是政府為促進華語片製作事業,對優良華語片以及優秀電影工作者所提供的一項競賽獎勵,對華人電影事業的提升,有很大的幫助和鼓勵。第四屆金馬獎頒獎典禮於1966(民國55)年10月30日上午10時在中山堂中正廳隆重舉行,由新聞局代局長邱楠主持,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應邀致詞並頒獎。本屆計有8個代表團、170餘位影劇界人士及各界來賓共2千餘人共襄盛舉,場面熱絡。本屆評審結果共有11部優良電影獲獎,計頒發8座金馬獎,另個人技術獎部分則不同於以往各屆,除獎金外,尚頒發每人1座小金馬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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