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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慶

2019年10月28日下午2時至4時,在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302會議室舉辦。本次分區座談共有9人出席,分別為楊政賢、潘蓉訪、然木柔‧巴高揚、潘調志、林志興、潘王文賓、戴明雄、羅福慶、賴進龍。本次訪談主持人為該研究計畫主持人楊政賢副教授。

本次座談主要討論1945年以來國家「山地/原住民族」或「文化/文化資產」哪些政策與本研究案相關,且徵詢與會者針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與國家法制的衝突面向計畫案」所列十個案例正確性進行討論。

羅福慶,阿美族,馬蘭部落族人。他在座談中提到有關《地方制度法》對部落土地造成的威脅、義務教育導致文化流失、姓名條例對部落族人的影響、傳統領域海祭場施放煙火、檳榔菸酒報帳核銷、地方自治及文化保存等問題。他認為《地方制度法》導致原有部落族人的傳統領域變成國有地。此外,國家土地採登記制,但是阿美族是輪耕制,政府國家主義導致土地變成登記制,而且也國有化,族人只有使用權。義務教育瓦解阿美族母系社會,讓阿美族的男性自尊受傷,阿美族男人的天職是離開媽媽,到另一個女人的家裡幫忙女人的家。姓名條例的部分,他認為雖然身分證可以恢復姓名,但可以填寫的格子卻不夠,而且現在每一族都有自己的書寫方式,建議未來可以使用。國慶日若選擇在部落傳統領域施放煙火,族人希望能先告知祖靈,經過協調後才能同意。另外,他也提到原住民開會檳榔菸酒都需要,但卻無法光明正大攜入開會地點以及報帳核銷,需要列為飲料才行,他認為如果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就不要遮遮掩掩。另外,關於原住民族自治問題,他認為透過成立部落公法人制度,可以恢復部分部落被瓦解前的文化。他也提到,他到大港口做調查,還看到林東涯事件營房的圍牆,他認為臺灣的古蹟保留不能全都是漢人文化的,原住民族的也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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