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麻佳總廠地價審評小組第十七次小組會議紀錄。記錄部分有六頁文書,第一頁紀錄會議時間:西元1970年(民國59年)4月21日上午九時。地點:本總廠副總廠長室,記錄出席人員簽名:陳O琦、張O培、蔡O賜、蔣O生、郭O玉。主席:陳副總廠長、紀錄:莊O德;會議記錄格式有報告事項,紀錄上方有主辦單位欄位:總廠長、主管組長、主辦管理師、經辦人;會辦:農技組、會計組,文件標註「要件」「存查」,首頁記錄(甲)報告事項:財政部臺灣製鹽總廠臺南鹽場函請承購麻佳總廠永康鄉蔦松段三筆土地案,第二頁紀錄(乙)審評決議事項,紀錄格式為審議並逐案記錄決議,本頁記錄前案討論及決議情形:出租土地部分由臺灣製鹽總廠處理補償,文末紀錄散會時間。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