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麻豆糖廠借據

此文件為西元1989年(民國78年)11月21日由臺糖公司麻豆糖廠留存的借據,標題為「借據」,內容文字載明茲收到左列運動器材:一、排球網一只,排球兩個,打氣釘兩枚。二、乒乓球六個,球拍四個。三、羽毛球拍二枝,球五個。此致 麻豆糖廠,簽收人:劉榮文,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借據,係指借用別人的財物時所立的字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以作為之後拿回款項的佐證文書。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國棟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27公分,寬19.2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