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十份文書,首份是臺糖麻佳總廠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公司(臺北),發文字號:(59).2.14麻資字9220234號,事由為檢奉本總廠收購新宅段195-2號等八筆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委託書等,呈請鑒核示遵由。擬辦欄註記擬辦事項三項。文件說明總廠收購新宅段195-2、195-4、196-1、196、196-2、197-1、197、197-2號等八筆,共計面積1.0162公頃壹案核准收購在案,經與該土地所有權人楊黃O笑、黃O瓦、黃O池、黃O等四人辦妥土地買賣契約完畢特檢奉該土地買賣契約書抄本三份核備,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土地登記委託書、授權書等各一份;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並請核發公司法人登記執照,以資辦理土地產權取得登記。第二份及第六、七、八份是因故不能親自聲請登記的「土地登記委託書」,託委人是臺糖董事長湯O吉。第三、四、五份是「授權書」,內容記錄委任人姓名、委任理由及權限;第九、十份是「契約書」;內容詳細紀錄土地標示、標的物價格、訂立契約人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號碼及住址。契約書承買人都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依序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33675號,出賣人黃O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33673號,出賣人黃O瓦、黃O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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