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二份文書,首份是臺糖麻佳總廠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公司(臺北),發文字號:(59).3.28麻資字9220251號,事由為更正本總廠收購新宅段196號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委託書一案,呈請鑒核示遵由。文件說明業主黃O瓦、黃O池等二名共有部分新宅段196、196-1、196-2號等三筆,其中196號在四十年九月一日分割後面積0.3894公頃,為求該收購土地面積正確以便辦理產權取得登記,計擬將該筆土地原訂契約書及委託書呈請作廢外特檢奉更正後契約書抄本一份核備,並惠將該契約書正副本三份及登記委託書一份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以資辦理土地產權轉移登記。擬辦欄註記擬辦事項三項。第二份是「契約書」;內容詳細紀錄土地標示、標的物價格、訂立契約人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號碼及住址。契約書承買人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0458號,出賣人黃O瓦、黃O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