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六份文書,首份是臺糖麻佳總廠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公司,副本受文者:農務處,發文字號:(59).6.19麻資字911012號,事由為善化糖廠茄拔農場重劃區內原奉准協議合併洪名註私有土地擬請改辦買賣壹案謹呈請鑒核示遵由。文件說明新市鄉民洪名註所有地大營段8號計面積0.4418公頃,聲請由本總廠善化糖廠茄拔農場土地重劃區合併補償壹案已核定在案。請求准予一般買賣土地處理,並同意逕向新化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檢奉該土地買賣契約書抄本一份核備,並檢奉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土地登記委託書、授權書等各一份;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并請核發公司法人登記執照,以資辦理土地產權取得登記。第二份是延續公文內容,第三份是「契約書」;內容詳細紀錄土地標示、標的物價格、訂立契約人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號碼及住址。契約書承買人都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無編號,出賣人洪O註,第四及第六份是因故不能親自聲請登記的「土地登記委託書」,託委人是臺糖董事長湯O吉。第五份是「授權書」,內容記錄委任人姓名、委任理由及權限;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