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份文書,首件是臺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公司,發文字號:(59).8.22麻資字9220253號,事由是為換訂本總廠收購新宅段197-1號等土地買賣契約書乙案,呈請鑒核示遵由。文件主要說明總廠收購新宅段195-2號等8筆共1.0123公頃土地,其中197-1號田拾則0.3492公頃,業主黃凱土地抵押權處理情形及契約書與授權書逾期謹請作廢及重新換訂契約書(正本二張副本壹張)與授權書各一份,敬請核印發還以利辦理。
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