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十二份文書,首件是臺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是公司,發文字號:(59).12.4麻資字92203108號,事由是為檢奉本總廠擬收購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委託書等,呈請核蓋印信發還由。文件主要說明總廠收購民地善化段2088號等16筆計面積1.0909公頃土地已核定在案。其次說明收購土地經於(59)年10月9日與該業主王聰江等協議結果,辦妥買賣契約後,檢奉該土地買賣契約書十一份(三十三張)及土地登記委託書、授權書等各十一份;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并請核發公司法人登記執照,以資辦理土地產權取得登記。第二份到第十二份都是契約書,內容詳細紀錄有土地標示、標的物價格、訂立契約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分證號碼及住址。紀錄各份承買人都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第二份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30號的「契約書」,出賣人黃O三、黃O忠、黃O誠、蔡O花(黃O忠及黃O誠的法定代理人)、楊O招、楊O祥(楊O招法定代理人)。第三份到十二份是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31號到NO058940的「契約書」及出賣人依序是黃O江、王O清等3人、張O、蘇O模、黃O元、王O能、梁O、蔡O治、王O棟、梁O風等3人。
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