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共有六份文書,第一份是臺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公司,發文字號:(59).12.4麻資字92203107號,事由是為檢奉本總廠擬收購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委託書等,呈請核蓋印信發還由。文件主要說明總廠收購民地善化段2515號等5筆計面積1.2009公頃土地已核定在案。其次說明收購土地經於(59)年10月9日與該業主鄭O文等協議結果,辦妥買賣契約後,檢奉該土地買賣契約書五份(十五張)及土地登記委託書、授權書等各五份;上呈公司核蓋公司印信并請核發公司法人登記執照,以資辦理土地產權取得登記。第二份到第六份都是契約書,每份內容詳細紀錄有土地標示、標的物價格、訂立契約人。紀錄各份承買人都是臺糖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湯O吉;第二份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25號的「契約書」,出賣人鄭O清。第三份是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26號的「契約書」,出賣人郭O林。第四份是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27號的「契約書」,出賣人詹O泉。第五份是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28號的「契約書」,,出賣人詹O里。第六份是編號臺南公契字第NO058929號的「契約書」,出賣人詹O。
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臺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