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藝術教育一向非常重視,教育部為了提倡藝術教育,鼓勵美術創作,充實精神生活,提高國民素質,自1927年(民國16年)政府定都南京之後,即開始籌辦全國美展,1929年(民國18年)年3月20日,第一屆全國美展在上海揭幕。政府遷台後,為繼續推展美術教育,特於民國1957年(民國46年)年3月創設國立台灣藝術館,並由國立臺灣美術館籌備第四屆全國美展,同年9月27日開幕展出。第五屆於1965年(民國54年)年為配合國父百年誕辰等紀念活動,由國立歷史博物館承辦,1971年(民國60年)第六屆起至第十二屆皆由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承辦。本屆美展的籌備,雖然頗多興革之處,但作品方面仍照過去歷屆的成規,分為邀請與自由參展兩部份,前者為成名美術家,作品顯示當代創作的水準,無比賽之性質,後者多屬年青新進,作品顯示新生狀態,有比賽性質,凡獲得各類前三名者,除致贈優厚的獎金外,並頒發「金龍獎」乙座。金龍獎自上屆設立,其造型用一條矯健的幼龍,顯示獲獎者已經展露頭角,並有無限的發展潛力。
主標:中華民國第十二屆全國美展
展覽時間:1989/08/11~08/31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
尺寸:長75.5公分、寬53公分,厚度0.16公釐(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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