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1994年4月29日,製片人戴傳李(1926-2008)於國家電影資料館(今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電影教室之訪談紀錄片段。在訪談中,戴傳李回憶《桃太郎大戰鬼魔島》遭電檢處修剪而易名《桃老大伏匪記》的緣由。
早期的電影檢查制度係依據1956年修訂公布的《電影檢查法》而訂定實施的「電影片檢查標準規則」執行,當中雖然明訂許多禁止事項,其實仍有很大的灰色地帶,戴傳李與時任電檢處長屠義方(1904-1997)的主任秘書戚醒波(1942-2016)自「臺灣省地方戲劇協進會」時代起素有交情,故得以左右檢查尺度的拿捏,使電影順利通過。由於過去不乏檢查通過上映後,經觀眾檢舉或有關單位提出抗議,復又下映重檢的例子,而臺北市常被譽為自由中國的「首善之都」,各種執法相對嚴謹與落實,電影上映時最易發生問題。戴傳李深諳此事,特意安排《桃》先在其他縣市上映,最末才來到臺北市,果然由於片中出現的日本童謠被認定是軍歌而遭到檢舉。
雖然最終必須易名為《桃老大伏匪記》,然當局並未強制要求下片,而是以原名繼續在臺北映演數日,才下映重檢。此事也未影響本片的成績,拜觀眾捧場之賜,《桃》仍成為當年度臺語片的賣座亞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