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為西元1974年(民國63年)麻豆糖廠人事股留存的簽呈。文件標題為「簽呈」,63年十月十二日於資產組。內容敘述:一、五十六年七月一日公司頒佈實施大廠制,本組編制員額計廿名、六十二年一月一日恢復小廠制,本組尚余員額計十一名,契約工人四名。62.9.17人職字第21301032號公司令頒本組編制員額計九名。謹呈總廠長孟。職蔡O屏呈。簽為內部溝通時所使用的文書,屬上行文,為承辦人員基於職責對職掌事項有所陳述、請示、請求、建議使用,供長官瞭解案情並作抉擇的依據;亦即簽就是以正式公文向長官對話的呈現,是公文中常使用的文書類型。簽呈為上行公文,應比照上行函格式書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