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為西元1974年(民國63年)11月22日由臺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物料股發出的公文書,標題為「簽呈」,日期:63年11月22日。內容敘述:一、查本廠成立以來,物料股因準備開工物料工作繁忙,人員不足,為工作順利計,擬留用操守好、經驗豐富的黃O城君辦理採購業務。二、是否可行簽請核奪,謹呈管理課長陳、轉呈廠長楊。下方蓋有臺灣糖業公司麻豆糖廠管理課長陳O章、人事股長董O武、人事管理員周O仁三人職章。簽為內部溝通時所使用的文書,屬上行文,為承辦人員基於職責對職掌事項有所陳述、請示、請求、建議使用,供長官瞭解案情並作抉擇的依據;亦即簽就是以正式公文向長官對話的呈現,是公文中常使用的文書類型。簽呈為上行公文,應比照上行函格式書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