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支廳,坐落於臺中廳二林下堡二林庄226-1番地、226-2番地,即今日(2020)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五段110號,現址為彰化縣政府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分駐所後方仍保存日治時期的支廳長官舍。臺灣總督府於明治34年(1901)實施地方官制改正「廢縣置廳」,在全臺設立20個廳,二林庄即是在此時期成為彰化廳所轄的二林支廳,並由「酒井正之」警部出任首任支廳長。根據〈二林支廳廳舍及宿舍并敷地寄附受納スヘシ(臺中廳)〉文件所示,二林下堡二林庄226-1番地、226-2番地這兩筆土地是由是由二林庄的洪茂與洪王生兩人所寄附(捐贈)。另據建築學者陳信安先生的調查研究,目前的二林支廳官舍可能是臺灣僅存的第一代判任官甲種官舍標準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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