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台灣省政府公文,為林丁清兼任的通知書,日期為 1970 年 3 月 20 日。
林丁清自安平區長調任民政局行政課課長後,兩年內再被派兼任為市立公營當鋪經理。台南市立公營當鋪於 1970 年成立,法源依據為〈台灣省台南市立公營當鋪組織規程〉,林丁清為首任當鋪經理,後由兼任轉為專任,在這個職位上到 1989 年屆齡退休。公營當鋪經理須至議會備詢,若觀諸議事錄將發現議員質詢時對於公營當鋪的盈餘如何,員工福利是否比一般公務人員更佳、利潤是否如數繳回市庫等議題頗感興趣。目前台南市立公營當鋪已遭裁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