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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委派區長令

本件為台灣省政府公文,內容為核派林丁清委代安平區區長,日期為 1962 年 1 月 16 日。


原文:

台灣省政府令

茲核定: 林丁清 委代台南市安平區區長。主席 周至柔


林丁清在進入安平區公所服務 15 年後,於 1962 年由人事管理員晉升區長。

戰後區長的選任方式歷經數變,戰後初期由政府林派當地具有聲望,公正人士為區長,無任期制度。後改由區民代表會選舉,分別於 1946、1949 年選出兩屆區長,廣為人知的安平區長林勇即先當選首屆副區長,後補選為區長。1950 年實施地方自治後,區長由公民直接選舉,分別於 1950、1953、1956 年選出三屆民選區長。1959 年,地方自治法規修正後,區長恢復為由市政府委派,不再選舉。林丁清即為第二任委派區長。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林文瑛
  • 撰寫者
    社團法人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
  • 創作者
    台灣省政府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2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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