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港街市場,坐落於花蓮縣花蓮市。明治44年(1911),時任花蓮港廳長的中田直溫向臺灣總督府提出官有土地借貸申請,該土地是坐落於「花蓮港廳蓮鄉花蓮港街彌生通四丁目壹」的官有原野地,地坪約0.6134甲,中田直溫欲將該土地規劃為花蓮港街市場,以作為花蓮港街居民,購買日常所需之用。大正9年(1920)花蓮港市場進行內部改建,汰換建材,歷經20餘年的使用,於昭和8年(1933)再次提出借貸改建經費申請,此次改建是因為該市場受到蟻害侵擾與建物自然腐壞,使得建物脆弱、具有危險性,以及改善市場環境不佳的問題。同時,也計畫將原本一層樓的市場,增建為兩層,擴增販售空間,所需總工程費為64,349.44円,但因花蓮港街財務困難,因而向政府借貸6萬圓支應,並預計利用所收取的市場使用費返還貸款。
藉由該市場於日治時期的地址,可知其位於今日(2020)花蓮縣花蓮市公正街、大禹街、中山路與中華路之間的街區內,該地區至今仍舊作為市場使用。



